表演考级承办单位申请须知
2020-08-17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
一、申办须知
(一)表演考级承办单位的考级活动范围以地市级行政区划为基础,申请承办表演考级的单位应是当地有影响的文化艺术或教育机构,从事艺术教育、艺术表演、艺术培训、艺术研究等与艺术考级专业相关的业务。
(二)表演考级承办单位须具有法人(事业法人、企业法人、社会团体法人、民办非企业法人和其他法人)主体资格,并具有相应的人员、资金、场地和设备等条件:
1.有专人负责表演考级事务,工作人员须具有一定表演基础知识并参加表演考级业务培训;
2.有固定办公场地、通讯工具和相应的电脑等办公设备;
3.有能够满足表演专业考级所需求的考试场地和考试设备。
二、申办流程
(一)申办单位向主办单位提交(邮寄或快递)申请材料(纸本):
1.承办表演考级申请书1份:内容包括申办单位主要业务简介以及人员、资金、场地和设备等情况的文字说明;
2.申办单位完整、准确、清晰填写并提交由主办单位统一规制的《表演考级承办单位情况登记表》1份,并在右上角加盖公章;
3.申办单位提供:
(1)法人单位(事业法人、企业法人、社会团体法人、民办非企业法人等)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;
(2)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(自有场地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,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)1份;
(3)法人代表(负责人)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。
注:以上材料在提交纸本文件的同时,还须将相关材料电子版(扫描件:法人证书副本、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原件或复印件;word文档:《表演考级承办单位情况登记表》)发送到表演部邮箱artexamP@126.com。
(二)在收到申办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核查后10个工作日之内,主办单位答复是否设立表演考级承办单位。
(三)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,签订合作协议前,申办单位向主办单位一次性缴纳授权承办费两千元整。
(四)主办单位与申办单位签订合作协议,为申办单位提供同意申请批复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。
三、联系方式
单位: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南里东区8号楼2单元702室
电话:010-87101855 联系人:胡老师
附件下载:《表演考级承办单位情况登记表》
表演考级定点机构(与承办单位合作的机构)申请须知